第364章 《实名举报再现》

三日惊雷 慕阳光 1550 字 3个月前

老干部集体背书的暖意,如同冬日里一抹难得的阳光,短暂地驱散了考察带来的紧张阴霾。然而,这阳光并未持续太久,更浓重的乌云,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,从最意想不到的角度,翻滚汇聚,骤然压下。

考察组入驻清源的第五天下午,一份标注着“绝密·亲启”的快递文件,被直接送到了江阳市纪委书记陈静的办公室。发件地址是清源县,却没有具体门牌,寄件人姓名一栏,龙飞凤舞地写着“知情人”。

陈静拆开文件袋,里面是几页打印材料和几张模糊的复印件。打印材料是一封实名举报信,举报人赫然是:清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副局长,冯大勇。

冯大勇此人,李双林有印象。大约一年半前,在清源县轰轰烈烈的“三资清理”和机构改革中,因被查出在担任副局长期间,对分管的土地审批环节监管不力,存在失职行为,且群众反映其工作作风简单粗暴,被调整了职务,从实权副局长调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的二级事业单位——地质环境监测站,担任站长。基本算是被“边缘化”了。此后,此人便甚少在公开场合露面。

举报信措辞激烈,充满怨愤,核心指控直指李双林:

“举报清源县委副书记、县长李双林同志,在‘未来动力’产业园核心区A-07地块出让过程中,利用职权,为其特定关系人谋取巨额土地利益,涉嫌严重违纪违法!”

信中说:A-07地块位于产业园黄金位置,面积约150亩。按照当时产业园的招商政策和土地出让价格,该地块市场估值极高。但在李双林的直接干预和“暗示”下,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违反正常的“招拍挂”程序,以极低的“协议出让”价格,将该地块定向出让给了一家名为“清源鸿景置业有限公司”的私营企业。

而这家“清源鸿景置业有限公司”的法人代表兼控股股东,经举报人“多方查证”,名叫肖远航。举报信附上了一张模糊的工商登记信息复印件,股东栏确为肖远航,占股90%。信中用加粗字体强调:

“经核实,肖远航系县长李双林妻子肖雅琴的堂弟,两人关系密切,属于法律规定的‘特定关系人’范畴!李双林此举,是利用职权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、谋取私利,是典型的以权谋私、利益输送行为!其行为严重违反廉洁纪律,涉嫌职务犯罪!”

信中还称,A-07地块被“鸿景公司”低价获取后,并未按照产业园规划进行工业投资建设,而是通过变更土地用途等方式,进行商业地产开发,目前已建成高档商住小区“鸿景苑”,获利极其丰厚。冯大勇在信中控诉,自己当年正是因为对此事提出不同意见,认为程序不合法、存在明显利益输送嫌疑,才遭到李双林的打击报复,被调离重要岗位。

举报信末尾,冯大勇以血红色签字笔签名并按了手印,并写道:“本人对以上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,愿意配合组织一切调查,承担一切法律责任。恳请市纪委领导主持公道,彻查李双林的违法违纪行为,清除干部队伍中的腐败分子!”

随信附带的几张模糊复印件,包括地块位置示意图、一份残缺的早期会议纪要、以及“鸿景公司”工商信息中肖远航身份信息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