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朗深吸一口气,手指轻轻拨动琴弦。
清澈的音符流淌而出。
他清了清嗓子,开口唱道:
“还记得许多年前的春天,
那时的我还没剪去长发,
没有信用卡也没有她,
没有24小时热水的家……”
正是《春天里》。
这首歌发布于2009年,在2006年的当下,还从未有人听过。
林朗的嗓音算不上多么出色,但在傻妞的功能加持下,每一个音符都精准无比,每一个转音都恰到好处。更重要的是,这首歌里蕴含的那种沧桑、挣扎和不甘,被他演绎得淋漓尽致。
路过的行人纷纷停下脚步。
一开始只有三五个人,然后是十几个,再然后是几十个。
他们被这首歌的旋律和歌词深深吸引住了。那种从底层挣扎向上的力量,那种对命运的不屈和呐喊,击中了每一个普通人的内心。
当林朗唱到高潮部分时,声音陡然拔高:
“如果有一天,我老无所依,
请把我留在,在那时光里!
如果有一天,我悄然离去,
请把我埋在,在这春天里!”
周围安静了一瞬。
然后,掌声如雷。
有人红了眼眶,有人偷偷抹眼泪,还有人拿出手机,最新款的诺基亚,已经有了视频录制功能,虽然像素不咋地,但他们依然努力地想把这一刻记录下来。
短短几分钟,周围已经围了七八十人。
林朗心中暗暗感叹:峰哥不愧是乐坛的半壁江山,这歌的杀伤力实在太强了。峰哥,对不住了,哥们儿现在肚子饿,只能先拿你的歌救救急了。
“好!再来一首!”人群中有人喊道。
其他人也跟着起哄:“再来一首!再来一首!”
林朗笑了笑,抱着吉他说道:“我是一个流浪歌手,一路走一路唱。现在肚子实在有些饿了,如果各位觉得我唱得还行,希望能打赏一点,让我能吃顿饱饭。只要填饱了肚子,我就再给大家唱一首。”
话音落下,人群纷纷掏钱。
一块、五块、十块……甚至还有人掏出了一张五十块的。
林朗粗略扫了一眼,光是这一会儿,面前捡来的盒子里就多了五六百块钱。
他心中一喜,继续说道:“谢谢各位!那我就再唱一首。”
他调整了一下呼吸,手指再次拨动琴弦。
这一次,是一首更加深情的歌。
“你在南方的艳阳里,大雪纷飞,
我在北方的寒夜里,四季如春……”
《南山南》。
同样是这个时代从未出现过的旋律。
悠扬的前奏响起,林朗用略带沙哑的嗓音,将那个关于南方和北方的故事娓娓道来。
当唱到“如果天黑之前来得及,我要忘了你的眼睛”时,已经有感性的人泣不成声。
一曲终了,现场陷入了短暂的沉默。
然后,是更加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。
人越聚越多,从七八十个变成了一两百个,整条街几乎都被堵住了。盒子里的钱也越来越多,五块十块的堆成了一小堆。
林朗正准备再唱一首,忽然有人挤到前面来,递给他一张名片。
“小伙子,我是星空娱乐的星探!你的嗓音条件太好了,有没有兴趣来我们公司发展?我们可以给你出唱片,包装你,让你成为大明星!”
林朗接过名片看了一眼,笑着点了点头:“好的,我考虑考虑。不过现在我得先去吃饭了,饿坏了。”
说完,他弯腰抓起盒子里的钱,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,快步离开了。
找到一个僻静的角落,林朗把傻妞变了回去,数了数手里的钱。
一千一百多块。
他先去路边的服装店买了一身新衣服,把那身破烂不堪的行头换了下来。然后又找了家沙县小吃,点了一份鸭腿饭、一份蒸饺、一盅炖汤,狼吞虎咽地吃了个精光。
摸着圆滚滚的肚子,林朗靠在椅背上,长长地舒了一口气。
这是他从穿越以来,吃过的最好的一顿饭。
在西游世界的半年里,他天天吃野果、啃树皮、喝山泉水,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。有时候运气好,能抓到一只兔子烤来吃,但那也是难得的美味。
现在,他终于活得像个人了。
林朗望着窗外霓虹闪烁的街道,心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。
其实,在这个世界待着,也挺不错的。
2006年,互联网刚刚兴起,房地产还没起飞,娱乐圈正处于黄金时代的开端。到处都是机会,到处都是风口。
他有傻妞在手,脑子里还装着未来十几年的热门歌曲和影视综艺。
出名?赚钱?那都是迟早的事。
将来就算成不了千亿富豪,至少也能混个名利双收吧?
林朗越想越美,嘴角的笑容越来越灿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