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主人,这套血魂咒的本质是一种纯粹的先天神通。它的核心机制在于利用一种特殊的基因序列,在目标体内构建一个寄生性的灵魂印记。这个印记会与目标的灵魂和血肉深度融合,从而实现施术者对目标的绝对控制。”
“而实现这一切的前提,就是拥有这种基因序列,也就是那瓶精血中所蕴含的魔物基因。”
林朗听完,眼睛亮了起来。
“基因序列……也就是说,这东西是可以提取和复制的?”
“是的,主人。”傻妞回答道,“只需要提取出这段基因序列,并将其转录到您自身的基因组中即可。整个过程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技术难度。”
林朗大喜过望:“那还等什么?开始吧!”
三天之后,傻妞完成了提取和转录的全部工作。
那瓶魔物精血的本源依旧完好无损地保存在玉瓶之中,没有减少分毫。而林朗的体内,已经多了一段全新的基因序列,血魂咒的核心基因。
他试着运转了一下血魂咒的法门,一股奇异的感觉从丹田之中升起,仿佛有一只无形的眼睛在他的灵魂深处睁开了。他能清晰地感知到,自己已经拥有了那种将精血化为蛊种、植入他人体内的能力。
林朗满意地点了点头,将那瓶精血小心翼翼地收好。这东西日后说不定还能卖给别人,再捞一笔。
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试验一下血魂咒的效果。
他取出一件空间法宝,从中释放出了一匹天马。这匹天马是真仙巅峰的修为,在他的天马大军中也算是佼佼者了。由于他手中本就掌握着天庭留在天马体内的禁制,所以操作起来格外顺利。
他按照血魂咒的法门,逼出一滴精血,以法力包裹,化作一枚细小的血色符文,然后轻轻一弹,那枚符文便没入了天马的眉心之中。
天马的身体猛地一震,发出一声痛苦的嘶鸣,四肢剧烈地颤抖起来。但仅仅过了几个呼吸的时间,它便平静了下来,眼神中原本属于牲畜的混沌渐渐褪去,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清明而驯服的光芒。
林朗闭上眼,感受着自己与那匹天马之间建立起的那道无形联系。他能清晰地感知到天马的思维、情绪、身体状况,甚至能感知到它体内每一丝法力的流动。只要他心念一动,就能让这匹天马瞬间神魂俱灭。
他心念一动,下达了一个指令。
那匹天马立刻化作人形,一个身材魁梧、面容坚毅的中年男子,单膝跪地,声音低沉而恭敬:“主人。”
林朗的心情大好。
他花了整整七八天的时间,将自己手中修为最高的那批天马全部种下了血魂咒。其中,修为达到玄仙境的有一百匹,其余的也都是真仙境中的佼佼者,修为在真仙后期到真仙巅峰不等。
他将这一百匹真仙后期和巅峰的天马交给了小弟孙悟空,让他们进入北俱芦洲的洞府之中,听从孙悟空调遣,成为他扩张势力的骨干力量。
而剩下的那些天马,他则给了它们每人一份仙草仙药,让它们分散到三界各处去游历,建立自己的势力和情报网络。这些天马从小在天庭长大,一身法力纯净无比,修为在凡间也算不俗。只要给它们足够的时间,必定能在各地遍地开花,为他带来大量的资源和情报。